您好!欢迎光临长春弈扬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专业安装,出具校准证书、检定证书
客户咨询服务热线:
0431-81182470
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详解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新闻 > 燃气检测专题 > 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详解

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详解

作者:长春弈扬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01 14:01:04    浏览次数:1067


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对于预防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至关重要。以下是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整理的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一、安装场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和《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等标准,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装置。这些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公共建筑中的燃气锅炉房等。值得注意的是,住宅建筑内的厨房通常不纳入此范围。

二、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应沿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区域周边按适宜的间隔布置,确保覆盖所有可能释放可燃气体的区域。对于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监测点应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距离要求: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需符合特定要求。例如,在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内,该距离不宜大于10m;在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则不宜大于5m。

3.特殊气体处理:对于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除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探测器。

三、探测器类型选择

应根据被测气体的种类、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探测器类型。常见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包括催化燃烧式、红外式、半导体式等。在选择时,需考虑探测器的选择性、抗干扰能力和环境适应性。

四、报警系统设置

1.报警级别: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设置低级报警和高级报警(如工艺需要)。低级报警用于常规检测,高级报警则用于触发连锁保护系统。

2.声光报警:现场区域警报器应就近安装在探测器所在的报警区域,其报警信号声级应高于背景噪声,确保现场人员能够及时察觉。

3.独立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避免信号混用导致误报或漏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电源要求: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确保在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

2.检定周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测量数据有怀疑或仪器更换主要部件后应及时送检。

3.安装位置:报警器不宜安装在墙角、柜内等空气不易流通的位置,以及易被油烟等直接熏着的位置。

综上所述,工作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需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发表评论
验证码
  
    查看全部评论 >>>
 v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