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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4月起实施,进行手机支付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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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4月起实施,进行手机支付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9:30    浏览次数:166


加油站属于带有存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品易燃易爆,车辆和人员相对密集,其卸油、加油等作业环节中存在油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风险,强化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批准发布了AQ 3010-2022《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替代AQ 3010-2007。

 

对使用手机支付的安全要求

研究表明,加油站内因使用手机造成油气燃爆事故是一种概率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安全风险。我国加油站均设有油气回收系统,加油作业区可燃气体浓度已大幅降低,考虑到仍然存在潜在油气泄漏事故的可能,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如果加油站允许客户在加油作业区进行手机支付操作,应设置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当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和加油相关作业,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GB/T 50493的规定。

 

这意味着,在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未报警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手机支付。

 

更改清洗油罐要求

增加了清罐通风要求,增加了氧气含量和油气浓度含量检测要求,增加了氧含量和油气浓度定时复测要求,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测。增加了恶劣天气下的作业要求。

清洗油罐时,作业现场应配置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检测仪,连续监测罐内氧气、可燃气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气体浓度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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